【壮丽70年】70年,我市水利事业蓬勃发展

2019年10月19日 09:57:37 | 作者:李晓洁 来源:黄山在线
|

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上下大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书写了护水保水治水的优美文章,实现了水利建设和水利管理的大发展。

防洪抗旱体系不断完善。1949年以前,我市无统一的防灾抗灾组织机构,一遇较大的旱涝灾害,基本上无计可施。市、县两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成立以后,组织体系建立健全,防汛抗旱工作有了“总指挥”。上世纪90时代,新安江屯溪河段近期防洪治理工程与已建的中心城区其他防洪工程构成五大封闭堤圈,保护了中心城区及周边人口23.67万人,耕地10.31千公顷。正在实施的月潭水库项目建成后,可使黄山市中心城区的防洪标准从25年一遇提高到50—100年一遇。除此之外,我市建立健全预警应急体系,全市844支应急抢险队伍19637人始终保持待命状态。

水利发展惠及更多民生。20世纪50年代,我市有一半农村人口处于饮用水非常困难的状态。20世纪70年代起我市开展农村饮水解困工作,到2005年国家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后,我市农村供水范围已覆盖所有乡镇,受益行政村695个,受益人口118.4691万人,供水工程9500处。建成灌区5处,设计灌溉面积17.5千公顷,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52,加快开发农村水电,截至2018年底,全市水电装机11.96万千瓦,年发电量2.49亿千瓦时;完成了4个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实施了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建设。小型水利设施不断完善,小泵站更新改造2274.8千瓦,小型水闸加固和新建工程建设完成541座,改造中小型灌区3个,塘坝扩挖整治11455口,河沟清淤疏浚1023条,修复水毁工程3411处。

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2018年7月18日,我市发布实施全国地级市层面首部河湖长制专项政府规章《黄山市河湖长制规定》,建立市、区县、乡镇、村四级河长体系,全市共设立河湖长1646名,聘请巡河员、护河员1946名。截至目前,四级河长累计巡河达29万人次,我市被评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的市”。  


责任编辑:殷化全值班编辑:周君

热点新闻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