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创新搭建古民居产权流转交易平台

2018年04月19日 00:00:00 | 来源:黄山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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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底,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次采用电子竞价方式,先后完成两宗古民居房地产资产产权交易,交易额达701.46万元,增值资金548.85万元,增值率达359.64%。随后,休宁县、祁门县也陆续探索进行该项工作。我市在全省率先创新搭建古民居产权流转交易平台,推动了古民居有效保护、合理利用。

  我市是国家级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的核心区,现有6000多幢古民居遍布三区四县,是活态传承徽文化的载体和发展文化旅游的独特资源。近几年来,我市通过古民居保护利用工程、徽州古建筑保护工程等一系列保护利用措施,并建立了以《黄山市古村落保护利用暂行办法》、《黄山市古民居认领保护利用暂行办法》等7个规范性文件为重点的政策体系,探索非文物类古民居产权流转试点,创新古民居保护利用模式,引入社会资本认租、认领、认购古民居,打造了文化旅游等各类业态近千处,守住徽州古建筑“筋骨肉”,传承徽文化“精气神”。

  为更好推进古民居产权流转,我市以全省五个省级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试点工作为契机,不断拓展各类新型项目进场交易,在全省率先建设涵盖全市的古民居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积极主动对接市文物保护单位,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信息发布、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及公开交易等方面的服务,形成服务平台体系,实现供需双方市场化对接,调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古民居保护利用,使古民居能够得到更好的保护和利用,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采用电子竞价交易方式规范交易系统流程,加深竞价程度,确保古民居产权交易更加公开、公正、公平,促进了产权交易健康有序发展,实现交易的多元化、网络化、电子化。

 针对集体土地上古民居无法进入市场自由交易的现状,我市还积极探索集中组织上报方式办理土地过户,建立古民居项目信息库,同时利用好招商引资、产权转让等方式,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长效机制,实现古民居保值增值,积极努力走出一条古民居保护利用的新路子。目前,我市建立了古民居项目信息库,已梳理发布34幢古民居有转让意向的信息。

 

责任编辑:余佳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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